荆州计划三年后 实现全面划定基本农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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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计划三年后 实现全面划定基本农田

  荆州计划3年后实现全面划定基本农田

  昨日,荆州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,以走出一条节约、集约、高效可持续发展之路。

  到2020年末,荆州计划实施全面划定基本农田,优化国土空间格局,确保“十三五”经济社会发展“少用地、用好地、不缺地”。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78万亩以内,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万亩以内,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92.08万亩,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800.82万亩;单位GDP地耗超额完成“十三五”下降目标,前五年建设用地累计供地率保持在65%以上,供后利用率明显提高;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,积极争取和实施长江经济带江汉平原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工程,完成“十三五”项目建设任务,耕地质量等级和农业综合产出效益明显提升;规划引领、市场配置、节约集约、奖优罚劣等长效机制健全完善,努力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、易推广的创新成果,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。

  根据方案,荆州主要任务是坚持惜土如金,规划引领“小土地大发展”;坚持严守闸门,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;坚持节地挖潜,充分盘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;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惠民力度;坚持齐抓共管,着力构建节约集约长效机制。

  其中在坚守闸门方面,荆州要坚持有保有控,充分发挥土地供给调控作用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,实行分类调控。对城市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,对去库存压力大的县(市、区)和乡镇级新增建设用地实行限制性控制。荆州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及其所属各乡镇,原则上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用地;严把准入门槛,强力推进工业项目进园区。完善项目准入条件和土地使用条件等标准体系。提高用地计划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工业项目原则上向园区集中,从严控制零星工业用地,禁止向列入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》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,努力提高各级开发区、工业(产业)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;优化市场配置,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灵活调控机制。探索“总量控制、消化存量、收放并举”多元化供地机制,鼓励工业用地供应实行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。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机制,在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,可根据产业周期弹性自主选择10年至50年弹性出让年限。